景區周邊新增10條道路臨時停車路段 泰安市多措并舉加強停車管理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趙崢 審核 陳茂榮)4月2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我市強力推進停車管理重點工作,持續加強節假日期間景區周邊的停車秩序管理,以“停車系統完善、資源高效利用、停車規范有序”為管理目標,努力營造有序、安全、便民、高效的城市靜態交通環境,切實增強廣大市民、游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我市現代化旅游城市品質。
加強停車設施規劃
為科學指導泰城停車場建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泰安市中心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本次規劃范圍與《泰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確定的中心城區范圍一致,規劃期限為2023至2027年,重點保障近期建設需求,同時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相銜接。
《規劃》深入分析了中心城區停車現狀,找出存在的問題,科學預測未來停車需求,按照《城市停車規劃規范》《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等標準規范要求,堅持“貼近需求、分散設置、方便使用”“節約土地資源”“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的原則,統籌考慮商業區、學校、醫院、泰山景區等重點區域的停車需求,特別是有效緩解節假日來泰旅游車輛的停放壓力。合理布局公共停車場,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系統,構建合理的停車供應體系。
前期,《規劃》已按程序完成意見征求、專家評審、批前公示等工作,4月7日經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經市政府批復后,將于近期發布實施。
在全市推行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免費對外錯時開放共享
為貫徹落實全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動員會議精神,加快補齊泰城停車服務短板,發揮現有停車資源潛力,緩解停車資源供需矛盾,助力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推行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免費對外錯時開放共享。全市除涉密及特殊安保要求的單位、存放危險物資的場所、學校(含幼兒園)和醫療衛生單位外,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均要對7座以下小型汽車免費對外錯時開放共享。
開放共享時間原則上為周末及法定節假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原則上允許全天停放,停放時間為周末及法定節假日前一天的19:00至第一個工作日7:00;每日進入停車場時間為22:00前,并于第一個工作日7:00前離開停車場;遇重大活動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已開放共享停車場的機關事業單位可以臨時取消對外開放,并提前公開告知停止和再次開放的時間。
加強智慧停車監管平臺建設
根據《泰安市停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統籌實施我市停車管理相關工作。建設統一的智慧停車平臺,將靜態停車數據與大數據分析技術結合,有效整合停車設施資源,完善資源管理及配置體系,實現對全市停車設施的監管服務,為城市靜態交通發展提供科學依據。
利用“泰山易停”小程序,把停車信息、導航、繳費等便民服務融為一體,共享停車設施使用信息,為市民提供行車規劃、停車誘導等服務,促進停車資源供需的快速匹配,實現城市停車資源的有效整合。
增設道路臨時停車路段
為積極應對泰山景區旅游高峰,聚焦來泰旅游車輛停放的“剛性”需求,停車管理工作專班通過歷史交通狀況分析,結合道路通行規律和群眾出行需求,采取“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管理方式,確定在景區周邊新增10條道路設置臨時停車路段。車輛可在法定節假日、沿道路兩側單排順向停放,補充擴增道路臨時停車容量,最大限度保障市民游客的停車需求。
新增道路臨時停車路段分別是:岱宗大街(虎山東路——岱道庵路)道路兩側;擂鼓石大街(紅門路——金山北路)道路兩側;溫泉路(擂鼓石大街——環山路)道路兩側;虎山東路(擂鼓石大街——環山路)道路兩側;青年路(東岳大街——岱宗大街)道路兩側;普照寺路(擂鼓石大街——環山路)道路兩側;迎勝東路(龍潭路——西首小區門口)道路兩側;科山路(擂鼓石大街——迎勝路)道路兩側;望岳東路(藝術中心門前路——望岳東西路交會處)道路東側;望岳西路(望岳東西路交會處——天平南街)道路西側。
旅游高峰期“旅游大巴”道路臨時停車專區,分別是望岳東路北段道路兩側(擂鼓石大街以北,環山路以南);望岳西路北段道路兩側(東岳大街以北,環山路以南);望岳東路中段道路兩側(泰山大街以北,中興北街以南);望岳西路中段道路兩側(泰山大街以北,中興北街以南)。
下一步,工作專班還將加強信息調研并采取積極措施,做好對旅游大巴停放的管理工作,研究論證增設旅游大巴專用停車場和擺渡車等工作事項,為游客出行“最后一公里”提供優質服務。
對外地游客實行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輕違免處、首違免罰”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全力護航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市公安機關服務保障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15條措施》,泰安交警對外地游客建立“輕違免處、首違免罰”清單,對未引發交通擁堵、未造成交通事故、不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隱患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施行“輕違免處、首違免罰”政策。
對以下6種情形施行“輕違免處”: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駕駛室放置物品妨礙交通安全的;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未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不按規定停車的;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路段鳴喇叭的;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行人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行駛的。
對因道路不熟、主觀無故意實施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首違免罰”。
下一步,公安部門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聚焦大局、凝聚力量,切實加強停車管理工作,為廣大市民、游客文明出行、文明停車營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全面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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