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車管所6日起有序恢復車駕管業務現場辦理
12月5日,記者從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滿莊)了解到,自12月6日(周二)起,有序恢復車駕管業務現場辦理。
工作人員介紹,辦理業務群眾進入車管所及各業務辦理場所時,請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主動掃描“場所碼”并出示掃碼結果進入業務大廳。群眾在辦理業務期間,請配合工作人員管理和引導,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全程正確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線”安全距離,在等候就座時保持隔位就座,即辦即走,避免聚集。參加駕駛員各科目考試的考生請通過“交管12123”App預約參加考試。
此外,為更方便、快捷辦理車駕管業務,工作人員倡導市民優先選擇“網上辦、掌上辦”方式辦理業務。“網上辦”可登錄綜合服務管理平臺sd.122.gov.cn辦理;“掌上辦”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辦理。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毛潔 審核: 陳茂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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