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無需再回戶籍地 泰安這些地方可以辦理
29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自2022年11月1日起,山東、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慶、貴州十省(區、市)間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實現“跨省通辦”,十省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無需再回戶籍地,在居住地即可辦理。
據了解,上述十省居民在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申請材料,簽訂書面承諾書。未滿16周歲的,需監護人陪同代為申請并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申請人申請材料,首次申領免征工本費。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需要攜帶哪些材料?年滿16周歲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居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辦理過程中,應注意盡量穿著深色、亮色有領或圓領上衣,勿穿白色上衣;請勿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或框架眼鏡;請將頭發梳理整齊,不要梳的過高,耳朵外露,勿焗染過于鮮艷的發色;請勿佩戴首飾(如發卡、耳環、項鏈等);請勿化濃妝,拍照時表情端莊大方;可提前撥打服務電話進行咨詢或預約辦理。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張汶寧 編輯 陳奕如 審核 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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