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沒犯事 主動來“自首”——泰安高新警方救助遭遇網絡詐騙群眾
“警察同志,我來自首,能從輕處理嗎?”7月12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北集坡派出所民警,接待了一名自稱要“自首”的女子。后經了解,原來她遭遇了網絡詐騙,差點變成受害者。
“我在家中接到一個尾號是110的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某市民警,說我名下有一張銀行卡,涉及‘跨境洗黑錢’的犯罪活動,叫我立即協助調查,否則將對我進行‘網上通緝’。”“自首”時,胡女士這樣向民警說明情況。
“當時下著雨,這位女士十分緊張。”接待胡女士的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意識到胡女士可能遭遇了網絡詐騙,民警便先穩定她的情緒,讓她詳細介紹對方的后續要求。
根據對方指示,胡女士添加了對方的QQ號。“對方立即給我發來一個程序安裝包的鏈接,要我下載,還叫我將名下的銀行卡號都提供給他們。”聽到這里,民警問胡女士,“那你將銀行卡號給他們了嗎?”“我提供了幾張,應該沒關系吧?”胡女士不安地說。
“我輸了銀行卡號后,總覺得不對勁,因為我從來沒有去過對方所說的地方,也沒有將這張銀行卡借給別人使用,‘警察’為什么會找上門來呢?我就沒有再聽從對方的指示了。”胡女士說。
胡女士表示,自己終止操作后,對方一直聯系自己,說她涉及的案件案情重大,如果不好好配合,全家人都要被抓。胡女士內心慌亂之下,決定到派出所“自首”。
從胡女士的話里,民警斷定她碰到的是典型的網絡詐騙。“你遇上了騙子,真警察是不會通過電話辦案的。”值班民警表示,“所幸你及時停止了相關操作,并未造成經濟損失。”
泰安高新警方提醒,公安機關辦案調查時,一律通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絕不會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賬,或者提供手機驗證碼。
如市民遇到“民警”辦案與以上要求不符的,可將之視作涉嫌詐騙行為。對此,市民可直接撥打110報警,或撥打泰安市反詐防騙統一勸阻專線0538—96110。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高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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