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無牌酒駕,寧陽交警罰款1400元
三輪載貨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輛,駕駛員駕車上路時,必須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證件,并且要依法依規懸掛車輛號牌,但總有些人法律意識淡薄,肆無忌憚駕車上路,給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帶來威脅。近日,寧陽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中查獲了一名駕駛員,不僅駕駛無牌三輪車上路行駛,還無證酒后駕駛,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當天16時左右,寧陽交警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建設路與華陽大街路口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三輪載貨摩托車沒有懸掛號牌,于是依法攔停車輛進行檢查。攔停車輛后,執勤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這名駕駛員體內每百毫升血液含有24毫克酒精,達到了酒后駕駛的標準。
民警通過網上信息平臺查詢發現,駕駛員未取得相應的駕駛證件,不具備駕駛三輪載貨摩托車的資格。經過詳細核查,民警最終認定,駕駛員存在酒后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無證駕駛機動車三項違法行為。通過交通安全教育,駕駛員也認識到了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隨后,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400元的處罰。
民警提醒,交通事故不講情面,交通安全不容兒戲,只有真正重視起來,自覺遵規守法出行,才能切實守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劉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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