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關于泰安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
6月8日,泰安市教育局網站發布2022年泰安市市直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關于教師資格證要求的補充說明。
近日,接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1號),要求: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教師招聘,通過教師招聘的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在訂立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pdf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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