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制定條例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
新華社南京6月1日電(記者朱國亮)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5月31日審議通過《江蘇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明確將推行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以提升數據治理能力。
條例共9章85條,其中第67條規定,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推行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由本地區、本部門相關負責人擔任首席數據官。首席數據官協同管理本地區、本部門數據與業務工作,推動數據共享開放,建立與數字經濟相關企業聯系機制,提升本地區、本部門數據治理能力。
條例還鼓勵企業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由企業相關負責人擔任首席數據官,推動企業構建數據驅動的生產方式和管理模式。
此前,江蘇省政府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要力爭達到13.5%;到2035年,數字經濟整體發展水平要力爭進入世界先進行列。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制定這一條例是為了進一步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進數據要素依法有序流動,保障數據安全,建設數字經濟強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另外,條例還明確要集中力量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適度超前部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體系。
條例將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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