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對參軍入伍的大學畢業生發放獎勵金及補助金
記者從泰安市征兵辦了解到,為積極適應“一年兩征”兵役制度改革,堅決貫徹“以大學生為重點征集對象、突出各級各類學校畢業生征集”要求,鼓勵更多大學畢業生參軍入伍,我市出臺《泰安市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入伍獎勵金及交通食宿補助發放辦法》,從2022年9月1日起,為泰安市征集的大學畢業生義務兵發放入伍獎勵金及交通食宿補助。
據了解,由泰安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的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列為此次獎勵金及補助發放對象。包括:應屆、往屆全日制大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碩士、博士在校生及畢業生;應屆、往屆非全日制大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全日制大專、本科畢業班學生,即在每年上半年應征,當年7月底前能夠正常畢業的大學生。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并取得國家認可的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畢業生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根據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入伍獎勵金發放標準:“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的本科畢業生,碩士、博士在校生及畢業生每人可獲得5000元;本科畢業生(含應屆、往屆、畢業班生,全日制、非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等)每人可獲得3000元;專科畢業生(含應屆、往屆、畢業班生,全日制、非全日制,高級工等)每人可獲得2000元。每年6月、12月底前,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負責向當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供本轄區大學畢業生義務兵服役情況、領取人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等信息。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兵役機關提供的領取人相關信息組織入伍獎勵金發放。對6月底前收到的發放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入伍獎勵金應于當年10月底前完成發放;對12月底前收到的,應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發放。
在大學畢業生義務兵交通食宿補助發放方面,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將對大學畢業生應征參加縣級征兵體檢、復檢、抽復檢和政治考核等各項工作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情況進行充分調研,區分省內、省外兩個層次,并會同縣級財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共同研究確定交通食宿補助金額。具體發放方式由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研究確定。
據了解,本次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入伍獎勵金及交通食宿補助經費均由縣級財政負擔。享受該政策待遇還需注意的是:如在泰就讀的大學畢業生非泰安市戶籍,需選擇在駐泰高校征兵工作站應征報名;在外地市高校就讀或工作的泰安市籍大學畢業生,需選擇在戶籍地應征報名。
入伍后,因拒服兵役被部隊作除名處理的大學畢業生義務兵,不應發放入伍獎勵金和交通食宿補助。已發放的,將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追繳,追繳經費交回縣級財政。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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