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印發《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產工作導則》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誤農時抓好春季農業生產,確保糧食和“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不誤農時進一步抓好春季農業生產的通知》要求,4月22日,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了《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產工作導則》。
導則明確,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要落實常態化防控要求,保證農業生產正常開展。發生疫情的防范區,在落實限制人員聚集等管控措施的基礎上,要保證農資農機、農產品流通和務農人員流動,確保農事活動正常開展。管控區要在采取核酸檢測、閉環管理等措施的基礎上,允許農民正常戶外作業,對大棚等封閉場所采取錯時錯峰、“兩點一線”等方式作業,確保農業生產有序開展。封控區要組織農戶等經營主體,委托服務組織開展代耕代種等托管服務,確保農時不耽誤、農田不撂荒。導則還明確了返鄉務農人員的返鄉條件,提出在落實精準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學有序組織引導有返鄉意愿的農民盡早返回、在外地包地種植的農民盡快到位,及時投入春耕生產。
導則明確,要將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糧油、蔬菜等農產品納入常態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范圍,優先核發車輛通行證、優先承運、優先裝卸、優先查驗、優先放行,暢通物流配送。
導則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農技服務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及時發現并積極協調解決春季農業生產和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問題,強化應急準備。不得簡單化、“一刀切”和層層加碼,嚴禁以疫情防控為由擅自設卡攔截、隨意斷路封村、不讓農民下地,耽誤農時,影響春季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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