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用藥品質量監管
近日,山東省藥監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用藥品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藥品監管系統深刻認識當前疫情防控的復雜性、艱巨性、反復性,堅決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責任,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保障疫情防控用藥品質量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對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中涉及的疫情防控用藥清單,依據職責分工,結合各地藥品監管實際,加強生產和經營使用環節疫情防控用藥品的監管。
在藥品生產環節,各檢查分局要督促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嚴格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生產,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不得放行上市;要加強疫情防控相關藥品的監督抽檢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對抽檢不合格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用藥風險。
在經營使用環節,各市市場監管局、各檢查分局要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用藥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經營活動持續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要求,嚴查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嚴查利用網絡銷售假劣藥品等行為,加大抽檢力度,進一步排查藥品安全風險隱患。
《通知》強調,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楊潤勤 通訊員 趙洪濤 報道)


中共泰安市委宣傳部主管 泰安日報社主辦 地址:泰山大街333號泰安傳媒集團22樓 聯系電話:0538-6272000 郵編:271000
中華泰山網 版權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魯B2-20100031號 魯ICP備08005495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