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內將向國際民航組織遞交中英文初步調查報告
民航局事故調查中心主任毛延峰在25日的“3·21”東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國家應急處置指揮部第五場新聞發布會上,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初步調查報告應當在事發之日起30天內,發送給有關參與調查的國家和國際民航組織。報告應以國際民航組織工作語言發送,中文/英文都是國際民航組織的工作語言。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規定》規定:民航局應當在事故發生后30日內向國際民航組織遞交初步調查報告。調查組將遵照上述國內規章和國際公約的要求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中共泰安市委宣傳部主管 泰安日報社主辦 地址:泰山大街333號泰安傳媒集團22樓 聯系電話:0538-6272000 郵編:271000
中華泰山網 版權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魯B2-20100031號 魯ICP備08005495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