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疫情防控發布會:已連續4次調整各類管控區域
3月17日下午,淄博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第九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介紹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進展,并回答記者提問。
3月16日本土新增1+15
3月16日0時至24時,淄博市報告新增本土確診病例1例,在周村區。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15例,其中周村區12例、淄川區2例、桓臺縣1例。
截至3月16日24時,全市現有本土確診病例41例、本土無癥狀感染者97例。
中西醫結合綜合施治
據淄博市政府辦公室二級巡視員劉波介紹,此次疫情發生后,淄博市嚴格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集中專家、集中患者、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原則,“一人一策”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從全市衛生系統集中調配了呼吸、感染等11個專業的124名優秀專家組成聯合專家組。治療過程中,積極采取多學科協同救治和中西醫并重的治療方法,對確診病例進行中西醫結合綜合施治。目前,確診患者和無癥狀感染者病情穩定、情況良好。
迅速開展流調溯源
淄博市堅持“邊排查、邊檢測、邊隔離”,統籌用好疾控、公安、大數據等專業技術力量,全面精準開展流調溯源,排查風險點位和密接人群。持續強化市與區縣兩級“追蹤陽性感染者”專班力量,第一時間定位風險人員,迅速落實相應的管控措施,確保風險人員追蹤管控“一個不漏”。
動態調整風險區域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規定,淄博市結合疫情流調的有關情況,科學劃定管控區域,精準實施分類管理,嚴防疫情擴散蔓延,目前已連續對各類管控區域進行了4次調整。
截至17日12時,全市共有封控區61個,其中,張店區1個、淄川區2個、周村區47個、桓臺縣6個、文昌湖區4個、經濟開發區1個;共有管控區48個,其中,張店區1個、淄川區2個、周村區34個、桓臺縣4個、文昌湖區6個、經濟開發區1個。
設立道路交通管控聯合檢查點
淄博市持續強化交通場站、交通路口、村居卡口聯動核查機制,公安、鎮辦、社區和廣大志愿者協同加強封控區、管控區等重點區域執勤值守,嚴防疫情外溢。同時,設立19處道路交通管控聯合檢查點,防疫、民生物資等特殊車輛可持通行證,通過聯合檢查點通行。
蔬菜價格有所回落
“淄博市疫情防控所需防護物資、醫療救治物資的生產組織、供應、采購等平穩有序,完全能夠滿足需要。”劉波說,8家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19家大型商超的17個重點蔬菜品種價格每天在電視臺滾動播放,16日17個重點蔬菜價格較前一天15降1平1升。
如何保證群眾方便就醫?
很多封控區管控區的居民關心,政府如何做好醫療服務保障工作,保證群眾方便就醫?
就此,淄博市衛生健康委主任程勤回答說,一是公布服務電話。二是做好預約診療。三是規范接診程序。對于發熱或不發熱但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由社區(村居)安排專用車輛送診,送診過程中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門診結束后再由專車接回。對于普通慢性病患者,可通過健康淄博便民服務平臺進行網上診療,所用藥物由患者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或定點藥店送藥上門,解決復診取藥問題。
流調會不會泄露隱私?
近期,有市民反映不斷接到疫情防控人員的電話,詢問一些個人信息,包括近期行程。調查這么詳細,有什么作用,會不會泄露隱私?
“這其實是疫情防控人員在開展流調工作。”淄博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鄭加玉解釋說,“流調”是流行病學調查的簡稱,主要用于研究疾病、健康和衛生事件的分布及其決定因素,提出合理的預防保健對策和健康服務措施,并評價對策和措施的效果。電話問詢是流調工作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市民在接到流調電話時,不必緊張,被流調不等于被感染,也不要有顧慮,通過查閱自己的手機通話記錄、聊天記錄、電子支付憑證等,仔細回顧近期行程軌跡、接觸人員以及其他對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如實回答流調人員提出的相關問題。
鄭加玉說,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公民的個人信息和隱私是受法律保護的,流調過程中流調人員收集的所有信息都嚴格保密。拒不配合流調或故意隱瞞情況,造成疫情傳播的將被依法依規處罰。
如何保障必要物資運輸車輛通行?
有記者提問,疫情以來,公安機關在道路交通管控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嚴管的基礎上,對必要的生活、防疫物資等運輸車輛又有哪些具體做法?淄博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二級高級警長鄭建波作答。
在道路交通管控方面,一是啟動24小時聯合檢查點,共設置19處聯合檢查點,對過往車輛和人員進行疫情防控檢查。二是確定過境車輛繞行路線。目前,過境車輛可以通行國道205、國道233、國道308、國道309、國道341、省道102等道路,以及濱萊高速、濟青高速、青蘭高速。其中,濱萊高速高青北、高青、桓臺北、文昌湖、淄川、博山北等收費站開放,濟青高速全線開放,青蘭高速沂源東收費站開放。三是配合各級黨委政府做好隔離區道路封堵工作。
在保障必要物資運輸車輛通行方面,救護車輛、防疫車輛及醫護人員、防疫藥品、醫療器械、生活急需物資等相關運輸車輛,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交通運輸、衛健、商務、應急等相關部門辦理“車輛通行證”,確保安全、快速通行。對無“車輛通行證”的運輸民生鮮活物資及應急物資的車輛,采取在車門兩側粘貼密封條等方式,登記駕乘人員姓名、聯系方式和車號后放行。對于運送危重病人的120救護車輛、殯儀車、消防車、市政環衛車等特殊車輛,檢查登記后予以放行。
在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方面,疫情期間,公安機關對現場發現的應急運輸、民生物資運輸車輛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糾正為主,原則上不予處罰。對群眾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或者逾期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且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手續的,不予處罰。對需要處理的違法行為,推廣交管“12123”APP網上辦理。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佳聲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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