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市場主體年報!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安全提示
近日,市場監管部門接到多位經營業戶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以市場主體年報、未年報企業信用修復等名義進行違法活動。據介紹,不法分子通過向業戶撥打電話、發送短信等形式,誘騙業戶繳納費用進行補報年報、信用修復或者進行營業執照認證等行為,騙取錢財。
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鄭重提醒廣大市場主體:市場監管部門不會以任何形式、理由對年報及信用修復收取任何費用,請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謹防詐騙。如接到類似詐騙電話、短信,要及時向當地司法機關舉報。市市場監管局特別強調,作為市場主體切勿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或短信,一旦撥打短信中預留電話或點擊短信內鏈接,不法分子會設法誘騙用戶提供個人相關身份信息等敏感信息內容,騙取錢財。
關于年報的正規程序,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2021年12月31日(含)前登記注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應自主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sd.gsxt.gov.cn,點擊“企業信息填報”)或關注“泰安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便民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企業信息填報”),自主報送2021年度報告并公示。個體工商戶也可以紙質方式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年報(在海關注冊的個體工商戶除外)。“整個年報過程,市場監管部門不收取任何費用。”工作人員說。
據了解,年報公示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報時間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建議市場主體1-4月份提前完成年報報送,避免5-6月集中報送造成系統卡頓,影響年報。工作人員提醒,未按時、依法年報的市場主體,不僅要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標記為異常狀態,還將面臨最高一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且記于市場主體名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將受到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
此外,市場主體要對年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市場監管部門每年都會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市場主體作為公示信息檢查對象,檢查公示信息真實性,發現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異常狀態的市場主體進行信用修復時,需向登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后,辦理移出。需要注意的是,信用修復過程市場監管部門也不收取任何費用。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李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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