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年輕人為何淪為電信詐騙幫兇
“是他(楊某)跟我說,你有人就介紹點過來,我這邊真的需要人。然后我就安排了我的大學同學過去。”直到被警方抓獲,21歲的在校大學生覃某仍抱著僥幸心理,對警方提出的問題不作正面回答,極力將犯罪行為推到其他人身上。2月20日,南寧鐵路警方宣布偵破公安部鐵路公安局2022年1號專案,打掉了一個平均年齡僅有20歲、幫助詐騙分子轉移涉詐資金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金額達540余萬元。
2021年12月14日,南寧東站派出所接到市民何女士報案稱,自己被電信詐騙27萬余元。南寧鐵路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通過梳理40個涉案賬戶發現,其中兩個賬戶(潘某、王某持有賬戶)十分異常,有幫助詐騙分子轉移涉詐資金的重大嫌疑。
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一個以覃某(男,21歲,廣西籍)、楊某(男,20歲,廣東籍)為首,在廣東、貴州等省份非法租用“銀行卡4件套”,專門幫助詐騙分子轉移資金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該團伙成員平均年齡僅有20歲,通過同學之間相互介紹參與其中。”專案組成員曹哲健介紹。
去年12月30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在貴州省貴陽市落網。2022年1月13-14日,犯罪嫌疑人覃某、楊某、吳某等8人在廣東省英德市、佛山市相繼落網。
辦案民警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1月13日,專案組在英德市一個小區的出租房內對覃某實施抓捕時,這個21歲的在校大學生和5個大學同租室友正在睡覺。專案組成員敲門進入并表明身份時,覃某神情淡定,還將犯罪行為推卸到楊某身上。在同一小區的另一間出租屋內,面對警方,20歲的楊某也作出了同樣反應,試圖將犯罪行為推卸到覃某身上。
經查,楊某是該犯罪團伙的發起人,覃某是其高中校友,被楊某勸說后加入其中。覃某又將大學同班同學潘某介紹進入該團伙。其他成員也是通過同學、校友之間相互介紹加入該團伙。
南寧鐵路公安局南寧公安處刑警支隊民警劉茂東介紹說,在這個洗錢團伙中,楊某主要負責使用國外聊天軟件與境外詐騙團伙對接洗錢業務。他們通過非法出借、租用本人及他人名下的銀行賬戶、U盾、網銀、微信、支付寶及電話卡,幫助網絡犯罪團伙進行資金轉移,也就是俗稱的“洗錢”,從中賺取費用。
“我知道違法了,但那時候我特別缺錢,腦子也沒有轉過彎。”談到作案動機時,覃某說。
2021年3月,在覃某的介紹下,同班同學潘某加入該團伙,主要負責提供個人銀行賬戶等,供覃某和楊某使用。警方審訊時,潘某供述稱自己成長在單親家庭,母親是某超市收銀員,家庭經濟較為困難。
“母親生活艱辛,但潘某使用的是某國外名牌的最新款手機,價值不菲。”專案組成員曹哲健介紹,這些涉案青年多為初入社會人員,受到不良消費觀念影響,追求名牌、愛慕虛榮,在自身經濟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鋌而走險走上犯罪道路。此外,他們誤入歧途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朋友圈、社交圈混亂,自身立場不堅定,容易被眼前利益蒙蔽,同時抱著僥幸心理,被抓后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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