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丨喝酒莫勸酒 小心侵權又擔責
針對勸酒、灌酒、斗酒等不文明行為,多地多部門近日陸續發布“文明聚餐、適量自愿飲酒”倡議。在某種程度上,倡議也是一種規誡,是為了讓更多人知道文明飲酒要適量、歡慶聚會不勸酒、勸酒出事要擔責。(人民網)
逢年過節,少不了大小聚會,聚會以聯絡感情為名,卻以桂酒椒漿為載體。你來我往,觥籌交錯,中國的酒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勸酒習俗。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勸酒、灌酒等行為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還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共同飲酒過程中如果有人處于醉酒后的危險狀態,其他同飲者應承擔因過度勸酒、敬酒等先行行為所產生的安全保障義務,否則就可能轉化為侵權行為。簡言之,勸酒者要為勸酒行為產生的一系列不良后果擔責。在有關案例中,一人因酒殞命,多人因侵權賠償,令當事人懊悔不已,也給更多人帶來警示。
總之,不管是從健康的角度,還是倡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文明風尚的角度,都不要再做“勸君更盡一杯酒”“勸酒一時爽,親人兩行淚”的傻事了。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評論員 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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