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警方開展旅館入住“五必須”宣傳
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施行,對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護義務作了規定。近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組織開展住宿行業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宣傳活動。
“五必須”是指,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并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寒假期間,未成年人在外住宿現象會有小幅提升,為了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社會環境,我們提前組織了這次活動,要求旅館從業人員熟記‘五必須’,提高未成年人保護意識。”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活動中,民警通過張貼海報、現場講解等形式,圍繞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宣傳,同時對住宿經營者在業務中是否存在違規接待未成年人、人證不符等現象進行了檢查,提醒住宿經營者遵守“詢問報備”規定,嚴格落實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遇到可疑情況,應當在能力范圍內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宣傳活動的舉辦,進一步加強了轄區住宿經營者落實“五必須”要求的思想意識,規范了住宿行業經營秩序,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了良好社會環境,構筑起一道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堅實屏障。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高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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