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全力打造藥品安全示范省,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1月5日,山東省政府發布《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按照“四個最嚴”要求,深入踐行“人民藥監為人民”理念,強基礎、補短板、破瓶頸、促提升,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藥品監管工作科學化、法治化、現代化、智慧化水平,全力打造藥品安全示范省,更好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通知》提出的重點任務包括:全面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抓好新修訂的《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實施,做好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構建覆蓋藥品全生命周期監管的法規制度體系;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健全“創新通道”“快捷通道”和“常規通道”行政審批機制,優化行政審評審批流程,對創新產品和重大項目實施優先審評審批,強化全過程指導,助推我省更多新藥好藥上市;優化中藥和生物制品(疫苗)等審評檢查機構設置,創新人才引進渠道,充實審評技術力量;修訂《山東省中藥材標準》《山東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編制山東省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積極構建省級中藥標準體系;加強省級職業化專業化藥品檢查員隊伍建設,推動市縣建立滿足工作需求、與監管事權相匹配的藥品檢查員隊伍;加強省、市、縣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和監管服務大平臺”建設,加快推進我省生物制品批簽發能力建設,2022年年底前具備轄區內疫苗批簽發能力;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監測體系建設和省市縣三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能力建設;建立健全藥品風險防控機制,開展風險交流、風險研判和核查處置等工作,提升輿情監測處置能力,及早防范化解風險隱患;持續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探索建設中藥飲片追溯體系,實現全省范圍內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大力實施“鐵軍鍛造”工程,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監管隊伍;健全各級藥品監管與公安、檢察、法院等的行刑銜接、行檢銜接機制,健全完善藥品違法犯罪案件移交及線索通報標準、規范和程序。
《通知》強調,強化紀律約束,加強紀律監督,確保藥品監管隊伍安全。對不履行藥品監管責任或者阻礙干涉藥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導致發生重特大藥品安全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楊潤勤 通訊員 欒振興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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