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丨別再迷信明星帶貨了
明星帶貨不等于帶貨明星,在最近一則判例再次得到驗證。日前,某按摩器公司花51.5萬元請陳小春帶貨,結果3場直播只賣了5000元,負責直播推廣的傳媒公司被判返還41萬余元服務費。(上游新聞)
又是一場明星的“尬演”。時下,明星直播帶貨的不少,商家“高價聘請明星帶貨,最終卻血本無歸”的戲碼也接連上演。此外,刷單、商品質量難保證、售后服務少保障等亂象更是層出不窮。
事實證明,流量不等于帶貨力,明星身份并非萬能靈藥。其咖位、粉絲、人氣在直播場景中的轉化率并不確定,更不會自然而然地轉化為銷售量和銷售收入。若是一味迷信明星流量,盲目花錢請明星帶貨,就很容易賠了夫人又折兵。說到底,好產品才是直播帶貨的核心競爭力,更何況,電商直播不是一場簡單的流量運作,涉及到人、貨、場等多個環節的協調統籌,流量、人氣都只是外在因素。如何在合理利用流量之外,把更多精力放在提供優質產品、搭建更加完善的產品生態鏈上?在產品質量和服務上對消費者認真負責,才是直播帶貨健康可持續發展之道。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評論員 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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