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動丨對大數據“殺熟” 法律就該亮劍
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于大數據“殺熟”,意見稿規定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中國經濟網)大數據“殺熟”即“看人下菜”
大數據“殺熟”,即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簡言之,就是“看人下菜”。通過大數據分析和獨特的算法,平臺可以動態掌握每個消費者的“小心思”,一旦發現對方是忠心耿耿的“鐵粉”,或是反復瀏覽、預訂,下單欲望很強烈,就會變魔術一般坐地起價,宰你沒商量……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同樣的送餐時間、送餐地點,平臺會員所需配送費卻比非會員還要高;同樣叫車,起始點和距離一樣,不同用戶價格卻顯示不一樣。數字經濟當下,從網約車到外賣App再到網絡購物、在線旅游等,均有大數據“殺熟”的身影。顯然,大數據“殺熟”是有違商業倫理的,屬于變相價格歧視,還可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必須予以整治。
大數據“殺熟”何以大行其道?
當某個平臺靠低價傾銷逐漸占據行業內的壟斷地位后,往往會利用大數據進行漲價“殺熟”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此類現象或已成為大數據時代互聯網平臺同行競爭和牟取利益的慣用手段。但是,大數據“殺熟”的復雜性和隱蔽性讓很多消費者被“殺熟”了卻渾然不知。
人們通過網站、App選購商品時,通常會認為自己看到的價格公開透明,與其他消費者一樣。正是基于這種樸素認知,消費者往往不會通過多個賬號對比價格。如此,便容易被蒙蔽和欺詐。時下,由于商家占據信息優勢和技術優勢,且市場環境瞬息萬變,消費者很難識破商家的“殺熟”行為。加之,平臺自己不會不打自招,相關算法機制更是秘而不宣,在這方面也缺乏精準有力的制約法規和認定辦法,導致這一問題長期未能得到有效治理。
治理大數據“殺熟”需形成合力
此次公布的意見稿對大數據“殺熟”鮮明亮劍,不僅給出了明確的判定標準,也規定了嚴格的處罰標準,為后續有效治理打下了堅實基礎。治理大數據“殺熟”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除了監管精準發力、企業齊心協力,消費者也要較真給力,從而共同形成強大的社會合力,徹底消除大數據“殺熟”的生存空間。
當務之急是建立起適用于整個電子商務平臺的完善法律體系,為消費者有效維權搭建合法監管平臺;有關部門要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實現智慧監管,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從源頭上保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此外,位于平臺兩端的企業和用戶也不能缺席:企業要確保價值中立,避免大數據濫用及危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發生;消費者也要提升對于自身隱私的保護意識。
熱動:
工人日報:向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亮劍”,是一種必須。
環球時報:大數據“殺熟”還不收手?
北京青年報:平臺個性化推薦兼顧消費者權益才能雙贏。
東方網:治理大數據殺熟需要創新監管手段。
新京報:最近,攜程App因大數據“殺熟”,被紹興柯橋區法院判決退一賠三。這給了更多客戶向大數據“殺熟”說不的信心,希望所有平臺依法個性化推薦而非大數據“殺熟”。
光明網:商品經濟講究誠信為本,講究童叟無欺。意見稿對電子商務平臺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從絕對額罰款更改為以銷售額比例罰款,由此可見監管部門態度的堅決。
@愛國努力奮斗:治理大數據“殺熟”不僅要有法可依,更要解決舉證難、認定難、查處難等“有法難依”的現實問題。
@普羅旺斯:及時對大數據“殺熟”說不,讓互聯網商業保持基本的秩序和公平,是公眾的共同呼聲。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評論員 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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