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動丨讓利于民才是“綠通”政策的初衷
近日,一條“魚不新鮮不讓免費過收費站,司機氣得當場吃了半條魚才讓過”的視頻引發關注。涉事的浙江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經核查,收費站工作人員查驗過程中操作流程合規,沒有發現不文明服務行為。后經重新查驗,發現運魚車新鮮、不新鮮帶魚夾雜,測算比例后給予免費放行。(封面新聞)
高速“綠色通道”,全稱鮮活農產品公路運輸“綠色通道”。在這個“綠色通道”上行駛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可以享受通行費的優惠,同時給予便利優先通行待遇。但是,近年來,這一惠農政策在落實過程中卻屢屢碰壁,原因為何,又該如何解決?值得探討。
涉事司機生吃活魚自證新鮮
涉事司機吳先生稱,生吃半條帶魚的情況屬實。他所駕駛的貨車具有冷鮮運輸證明,運送的是鮮活帶魚,符合“綠色通道”免費通行的政策。之所以做出吃魚這樣的過激行為,是因為高速收費站人員認為貨物不新鮮不予免費通行,他到處打監督電話,從投訴到服務熱線,但在半小時內無人搭理,致使在高速路收費口滯留時間過長。他擔心車上冷鮮不能及時運達,加上妻子當時手又受傷了,情急之下,為了證明自己拉的貨物是新鮮的,不得不以生吃帶魚的方式來自證清白。
先前還認定貨物不新鮮,但在司機“生吃帶魚”上了熱搜引發關注之后,收費站態度就來了個180度大轉彎,立刻免費放行,態度如此反轉不免令人質疑,之前的不予通行是不是故意刁難。此前,就多次發生過類似事件,如“去葉萵筍不能走‘綠色通道’”“ 櫻桃可以免費,同品種的車厘子卻不行”“運輸白菜因菜葉不新鮮被收費”等,這些事在輿論場發酵之后,有些“特事特辦”給退費了,有的則不了了之。
網友質疑涉事高速查驗流程
浙江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現場工作人員按操作規范開廂查驗,發現部分帶魚破肚、斷頭。工作人員采用輔助查驗手段向司機了解起運地、運往地、用途等信息,但取證過程中司機配合度不高。因此,工作人員對帶魚的新鮮度產生懷疑不予通行。
的確,按照《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的規定,鮮活水產品是指“活的、新鮮的”。但是,新鮮的標準是什么?并沒與明確的規定。根據“綠色通道”政策,被查出混裝的車輛,將被記入“黑名單”,在一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但是,漁網捕魚有斷頭、破肚實屬正常,甬臺溫高速公路公司以車內有死魚就推論“運魚車新鮮、不新鮮帶魚夾雜”,認定貨方有“混裝”嫌疑,顯然是站不住腳的。隨后,收費站負責人趕赴現場重新查驗,對新鮮與不新鮮帶魚測算比例后給予免費放行,也說明了貨物是符合“綠色通道”要求的。
“綠通”政策執行應多些靈活
這一案例再次表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免費通行這一惠民政策,實際執行情況與貨運司機的想象,與公眾的期待,都有一定差距。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鮮活農產品在特殊情況下的認定,應該回到出臺優惠政策的初衷上考量。這一政策的初衷是讓利于民,為農產品種植者、經營者以及運輸環節降低成本,進而降低產品終端價格,造福廣大民眾。這也是讓廣大民眾共享改革成果的舉措之一。
從這個角度上說,執行層面本應將政策的惠民效應放大,而不是一再收緊。其實,收費站工作人員在查驗時難免存在偏差,但是考慮到水產品的運輸成本很高,在執行中也不妨多點“靈活”,少點“死板”。此外,要想確保每一輛合規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免費順利通行,既不能靠輿論曝光后糾錯,也不能靠司機“吃魚證鮮”,應對鮮活農產品進一步制定詳細科學的認定范圍和標準,然后對高速站收費員加強培訓,統一認識和理解。標準清晰了,也就不會再出現類似爭執。
熱動:
光明網:“司機生吃帶魚自證新鮮”,鮮活水產該擴面了
春城晚報:貨車司機生吃帶魚好政策不能變形。
荔枝新聞:司機生吃帶魚自證“新鮮”,政策補丁應及時填充 。
中國經濟網:避免“生吃帶魚證鮮” 界定“鮮活”標準是關鍵。
@雨冷了夏天:一項政策在執行中出現模糊空間總是難免,但當出現問題之后,應該及時給出系統性的解決方案,才能避免類似沖突重復發生。
@普羅旺斯:司機以“生吃帶魚”的極端方式求放行,讓我們看到這個群體的不容易,不到萬不得已,觸及他們的利益痛點,誰又會出此下策呢?
@喵喵的魚缸:涉事司機真正需要的,不是同情,不是個案的解決,而是人性化的執法和一個行之有效的公平的政策基礎。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評論員 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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