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榜樣丨鄧興法:肩負職責 37年扎根護林一線
初見鄧興法,他平頭短發,國字臉,一身迷彩工作服,透露著山東漢子的樸實本分。談起徂徠山這片林場和護林員的工作,靦腆的鄧興法說的最多的就是“責任”一詞。
接班護林的“林二代”
“我父親在林場的工作以造林為主,他們造林,我就來護林。”1968年出生的“林二代”鄧興法,20歲便接班父親,成為徂徠山林場的一名基層護林員,這份工作他一做就是37年。這些年來,他扎根徂徠山,堅守在基層護林一線,用自己的青春守護了徂徠山的綿延蒼翠。第一代護林員“受了罪”,他們這一代護林員則“吃了苦”。幾間簡單的水泥房,既是鄧興法的工作點,也是他的“家”。一年365天,鄧興法幾乎都住在山里,越是春節、元宵節、清明節這樣的節日,他越是寸步不離崗。他把林場作為自己的家,把看護好這片山林作為自己最大的責任,把“不給父輩臉上抹黑”作為對家人最好的回報。“孩子小時候不理解我的工作,抱怨我心里只有工作沒有家庭,后來長大懂事了,也就能理解我了。”鄧興法說。
日行20余公里的“鐵腳板”
在林場,翻山越嶺是護林員的家常便飯。鄧興法負責管護的林地面積約150公頃,樹苗總量在8萬棵到10萬棵之間,他每天巡山平均行走3萬步,巡山路程達20多公里。因幼年時遭遇意外導致腿部殘疾,鄧興法在巡山護林的過程中付出了比別人更多的艱辛努力,夏季早上6時,他便會踏上巡山路。“巡山走得慢,我就早點出發;修枝育苗不會干,我就勤學多練。”鄧興法說。常年的勞動讓鄧興法得了關節炎、胃病等,但他從未向同事抱怨過一句,從未向領導提出過一個要求。有一次夜間巡查,鄧興法不慎跌進了10余米深的山溝,手電筒受損,手機也沒了信號,只有匯報火情的對講機還能用。為了不讓大家擔心,他憑借自己對林子的熟悉,在黑夜中摸爬了五六個小時,才艱難回到3公里外的護林點。事后,林場領導多次提出給他調換崗位,都被他婉言拒絕。“都是護林員,別人能干好的事情,我也能干好。”正是這種不服輸的拼勁兒,支撐著他一路走來。
山林衛士的“硬脊梁”
守護林地、防止盜伐是護林員的“天職”。有一次,鄧興法在巡查中依法扣押了不法分子盜伐的一車木材。對方先是套近乎,又通過金錢收買,最后甚至持刀恐嚇,揚言要讓他和家人“好看”。面對威逼利誘,鄧興法不為所動,堅持依法處理。“只要我鄧興法活著,你們休想拿走一根木頭!”在他堅定的初心和頑強的意志面前,不法分子最終受到處罰。2020年,國家電網泰安抽水蓄能電站二期工程開始施工建設,上百輛工程車、上千人的施工隊伍涌入施工現場,給護林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該項目與林場的邊界區域大部分在鄧興法負責的范圍內,他的工作任務因此變得更加復雜繁重。面對困難和挑戰,鄧興法毫不退縮,而是主動擔當。無論炎夏還是寒冬,他都隨身攜帶干糧、水壺,穿梭于各施工點巡查,不放過任何安全隱患。憑借高度的警覺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他及時發現并制止了多起越界施工、非法占地行為,以實際行動筑牢了徂徠山生態安全屏障。
護林員在別人看來或許只是一份工作、一個稱呼,但對鄧興法而言,是一種執著、一份堅守。37年來,鄧興法扎根大山,牢牢扛起保護森林資源的職責,堅定履行著護林員的使命。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記者 楊玉潔 審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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