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將對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實行記分管理,基金監管精準到人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楊文潔 審核 聶艷艷)記者從市醫保局了解到,我市將全面建立并優化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制度,對定點醫藥機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相關人員(以下簡稱“相關人員”)進行記分管理,從而進一步健全醫保基金監管機制,維護醫保基金高效安全運行。目前,全市醫保部門業務培訓正在有序進行中。
據了解,相關人員是指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提供使用醫保基金結算的醫藥服務的醫療類、藥學類、護理類、技術類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負責醫療費用和醫保基金結算審核的相關工作人員;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結算的醫藥服務的主要負責人(即藥品經營許可證上的主要負責人)。定點醫藥機構的相關人員按照其執業(就業)的機構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的醫療保障服務協議,即獲得醫保支付資格(不涉及行政許可準入和事前備案),可以為參保人提供醫藥服務,并納入醫保監管范圍。
市醫保局基金監管工作專班負責人陳云晴介紹,記分以行政處罰(處理)、協議處理作出時為記分時點。記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加計算,下一個自然年度自動清零。滿分為12分,記分檔次分為1—3分、4—6分、7—9分、10—12分,明確了不同記分檔次的負面情形,以及從輕、減輕、從重、加重、分別記分、累加分值等情形。醫保經辦機構根據不同責任程度,對相關人員按照對應記分檔次從低到高記分。
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相關人員本次記分及當年累計記分情況,作出記分處理通知書。定點醫藥機構根據記分處理通知書,對相關人員進行談話、教育提醒,動態維護登記備案狀態,定期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醫保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學習。醫保經辦機構根據記分情況,對達到9分以上的相關人員暫停或終止醫保支付資格,并細化了達到9—12分時暫停或終止醫保支付資格的期限。處理通知書明確了定點醫藥機構被中止(解除)醫保協議、中止(暫停)涉及醫保基金的醫療服務時,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認定的主體和暫停(終止)醫保支付資格的期限。
被記分后該如何修復呢?市醫保中心待遇結算科負責人李彤介紹,相關責任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未出現單次記分10—12分的負面情形,積極配合定點醫藥機構履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處理)決定或者醫療保障經辦機構作出的協議處理決定,全面糾正涉及本人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主動參與醫療保障管理相關工作,提出記分修復申請的,經其所在定點醫藥機構審核同意后,報屬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組織專家審議相關人員的整改措施,對相關人員整改情況進行復核。
近年來,醫保基金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但定點醫藥機構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依然屢查屢犯、屢禁不止,傳統監管模式只能處罰醫藥機構、無法“監管到人”“處罰到人”是重要原因。“醫務工作者是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通過建立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制度,將監管觸角延伸至具體責任人,對違規責任人進行記分管理,突出了監管的精準性,讓違規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有效遏制醫保基金濫用現象,更加有效地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陳云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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