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技能測試3月8日起進行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楊麗寧 審核 聶艷艷)近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了《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2025年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技能測試(以下簡稱春季高考技能測試)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提醒參加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技能測試的考生:技能測試安排在3月8日至19日進行,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4天,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s://www.sdzk.cn/)查詢并打印準考證。
據了解,2025年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按照30個專業類別進行,考生選擇其中一類參加考試,進行一次測試,滿分分值為230分。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報考人員須為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歷。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院校原則上不單獨組織技能測試,報考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需參加春季高考技能測試,考試成績由招生院校認可,確需自主組織專業技能測試的個別專業須經省教育廳批準后方可實施。
根據考試時間安排,2025年春季高考技能測試試題或考試范圍在考前一周左右由主考院校發布。各主考院校是春季高考技能測試組織實施主體,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考試時間范圍內,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指導下,根據專業特點、考生規模等情況統籌組織考試。根據實際需要,春季高考技能測試可采用筆試、機考、實際操作或筆試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春季高考技能測試評卷、統分和成績發布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負責。主考院校成立以學校負責人為組長的評卷工作領導小組,加強評卷人員選聘、評卷場所、評卷設備、評卷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組織管理,完善工作機制,嚴守評卷紀律,嚴格評分標準,確保評卷質量。主考院校在各自規定的時間段內,在學校網站向考生提供成績查詢。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正式公布次日起3日內,向主考院校申請成績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另外,對在考試過程中發生各種違規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和高校,我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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