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響消保金號角,金融知識齊魯行”——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吹響消保金號角,金融知識齊魯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并發布了《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充分尊重并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等八項基本權利。今天我們來共同了解一下信息安全權的相關內容。
信息安全權是指金融消費者在購買、使用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時,其基本信息與財務信息享有不被金融機構非相關人員知悉、不被非法定機構和任何單位與個人查詢或傳播的權利。每個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
金融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賬戶密碼、驗證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交易記錄、聯系方式等敏感數據。這些信息一旦泄露,不僅可能導致個人財產損失,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甚至被用于違法活動。金融消費者在向金融機構提供個人信息時,要明確了解個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圍等;對于書面形式征求個人信息的,消費者在同意后,還要明確了解金融機構與消費者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
近年來,個人信息保護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重視,金融消費者應提高個人信息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下面我們看一個現實案例。
客戶李先生在某公司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近期李先生在短視頻平臺看到了“代理退保”視頻,萌生了退保想法,隨機委托“代理退保”組織幫其進行退保、“代理退保”人員索要李先生身份證復印件、保單原件、銀行卡復印件等個人資料,并簽署了《委托代理退保合同》,事成之后支付其30%服務費。“代理退保”組織以李先生的名義向當地監管機關、保險機構、市長熱線等進行投訴,要求全額退保。保險機構立即啟動投訴處理流程,工作人員了解到進行投訴的并非李先生本人,同時開展保單銷售過程調查。通過與李先生本人深入講解保險的條款及保障功能,李先生最終認可并覺得保留保單,并撤訴。然而由于李先生已與“代理退保”組織簽署了《委托代理退保合同》,“代理退保”人員不僅要求客戶支付違約金,還接到了一些詐騙電話,給李先生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及精神傷害。
本案中,客戶輕信“代理退保”組織打著全額退保的幌子,誘導客戶提供個人相關信息,導致客戶信息泄露,使金融消費者個人權益受到損失。
山東金融監管局提醒金融消費者:
不輕易泄露個人信息
不要隨意告知陌生人身份證、銀行卡及保單信息。保險合同是重要金融單據,包含大量個人信息,不要輕易轉交他人。如果確需證件復印件,要注明用途,如“此復印件僅供辦某事情使用”。
通過正規渠道辦理保險業務
明辨真偽,謹防上當。不相信“代理退保”謊言,明確拒絕通過電話、微信等聲稱可以“無條件辦理退保”或進行“保單升級”等虛假宣傳行為。
依法理性維權維護合法權益
當消費者發現自身信息安全權遭受侵害時,可以直接通過保險公司公布的官方維權熱線或服務渠道反映訴求,合理解決相關訴求。
通訊員 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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