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快評丨把“戒尺”還給老師
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發布。《意見》明確提出,要“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依法保障教師履行教育職責”,形象的解釋就是,把“戒尺”還給老師。
立德修身、敬業立校、教書育人,教師手中是需要一把“戒尺”的。記得小時候“開蒙”上學,大人們把我們交給老師的時候,總是會說,要是娃娃在學校里不聽話、不長出息,您使勁揍!這是全盤的托付、滿滿的信任。這說明,欲弘揚優秀的傳統教育文化,建立現代教育體系,就得提倡和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
然而,曾幾何時,教師手中的“戒尺”漸漸丟了——“丟”給無責任感,教師對學生不敢管、不想管、不能管,甚至手中的“戒尺”被“賴掉”或被強勢“奪走”,有的地方對教師出現侮辱、誹謗、惡意炒作等言行,個別地方甚至發生傷害老師的案件。此皆有辱斯文,值得我們深思。
教師管學生,天經地義、無可厚非。教師手中的“戒尺”,是崇高的師德、端正的學風,是對職業的尊重、責任的擔當,是教以做人做事的規矩、心智健康發展的基石。教師手中的“戒尺”,不是體罰,而是愛護。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營造教育家成長的良好環境,各級、學界、業界、家庭、社會,應當一起努力。
斯文在茲,斯文在“戒尺”。心中有責,方能為師。心中有“戒”,方能成器。在教書育人的課堂上,當一個教師高高舉起“戒尺”,輕輕“打”在心上,我們會覺得,這個老師讓人尊敬、讓人信任,很威嚴、很美麗、很親和、很可愛呢。
評論員: 中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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