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的雙手”跟上“發現的眼睛” 日照嵐山開展鎮街賦權改革試點
□記 者 吳寶書
通訊員 王文淇 報道
本報日照訊 8月7日下午,日照市嵐山區安東衛街道一村民劉某某因為隨意傾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收到安東衛街道辦事處開具的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悉,這是我省鎮街賦權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鎮街作為執法主體開具的第一張行政執法處罰單。
“我們接到群眾舉報,發現了一處亂倒建筑垃圾的現場。經調查取證,找到當事人劉某某。”安東衛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丁健告訴記者。由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當事人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為,并對垃圾進行了清理,安東衛街道辦事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并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在過去,鄉鎮街道由于沒有行政處罰權,發現違法行為時,只能向上級相關執法主體反映,程序比較復雜,“發現的眼睛”與“解決的雙手”不能有效協同,容易出現執法效率低、解決不及時等問題。
為助推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看得見管不著”等難題,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服務效能,今年3月,省政府印發《山東省賦予試點縣(市、區)所轄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權指導目錄》,選取23個縣(市、區)共335個鎮街分批分類賦權。作為試點縣(市、區)之一,嵐山區綜合考慮基層執法需要和承接能力,把98項行政執法事項一次賦予鎮街。
基層賦權不是一放了之。嵐山區委組織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編辦主任劉仁鋒告訴記者,為了配強鎮域內執法力量,嵐山區通過整合現有資源,構建了“1+4+N”鎮街綜合執法體系,即組建“1”支鎮街執法隊伍,融合“4”支區級派駐執法隊伍,聯動鎮域內交警、派出所、網格員等“N”支執法協作隊伍力量。目前,區綜合執法、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117名派駐執法人員統一納入鎮街崗位管理,由鎮街明確崗位職責和執法區域,基層執法工作變得更專業。
同時,為實現賦權事項“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嵐山區出臺實施意見,加強鎮街對派駐執法機構的統一協調管理,建立鎮域綜合執法工作例會、“聯合查一次”綜合執法、案件處罰集體研判會商“三項機制”,開展賦權部門、鎮街雙向考評,確保“一支隊伍管執法”規范運行。
“通過賦權執法,我們從‘有心無力’變為‘有心有力’。”安東衛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人竇玉柱說,現在,他們能對一些違法現象現場進行監管處罰,權責更明晰了,執法效率也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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