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最高氣溫超40℃ 停止戶外露天作業
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嚴格落實高溫天氣戶外作業規定、防暑降溫措施和高溫待遇,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
根據通知,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日預報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關于防暑降溫措施和高溫待遇,用人單位應當保證高溫天氣期間的生產環境安全,為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等,營造安全的工作環境。要合理確定高溫天氣下勞動者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不得因高溫天氣停工、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待遇。要按照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80元的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不得用清涼飲料等沖抵防暑降溫費。
通知明確,將以戶外露天作業較多的行業、企業為重點,加大對高溫天氣作業時間、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發放防暑降溫費等監督檢查力度。(齊靜 范洪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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