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特殊的“調解”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董文一 審核 陳茂榮)近日,一份不予起訴決定書送到滿莊鎮某村村民劉某甲手中。“我們辦的不只是案子,還是別人的人生。”參與案件處理的岱岳區檢察院、滿莊司法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真切感受到這份決定書的不同尋常和來之不易。
說起這個案子,還要追溯到今年2月某天,滿莊鎮某村村民劉某甲、劉某乙在打牌過程中發生口角爭執,雙方雖都年事已高,但性格倔強互不相讓,言語激烈升級到互毆。劉某甲將劉某乙踹倒在地,導致劉某乙尾椎骨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劉某甲以涉嫌故意傷害罪面臨檢察機關起訴。
岱岳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在辦理案件中,分析認定劉某甲主觀犯罪惡意不高,社會危害效果較輕,本著準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需要,如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鑒于雙方和解存在難度,檢察院同志邀請滿莊司法所、派出所、村調委會共同參與雙方糾紛的調解。
6月4日下午,雙方當事人應邀到滿莊派出所接受調解。調解中,工作人員合理分組,采取“背靠背”調解法,分別與雙方當事人先后座談,掌握雙方意見分歧和需求。劉某甲聽聞自己可能判刑,心里不服情緒沖動,堅稱自己也被打傷流血,為何判刑只有自己。司法所所長張心貞將法律條文對其細致講解,結合其打斗過程各個階段行為表現和已構成后果明確告知其應負法律責任,通過“調解”“普法”相結合,端正其認罪意識。同時嚴肅提醒劉某甲不積極和解的嚴重后果,建議其認真反思過激錯誤做法,引導其向劉某乙誠懇道歉。
在與劉某乙家人交流過程中,經檢察院、司法所、村干部共同勸導,劉某乙一家也逐步放下心中怨恨,念及同宗情義諒解劉某甲,并主動將索要賠償金減半。和解時機逐步成熟后,在檢察院、司法所、派出所、村干部共同見證下,劉某甲、劉某乙雙方被請進調解庭“面對面”調解。劉某甲向劉某乙一家真誠表達歉意,并現場一次性支付賠償金。劉某乙一家完全諒解劉某甲的行為,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雙方緊握雙手,重歸于好。
一起因言語爭執引起的輕微刑事案件得以妥善處理,較好地貫徹了輕罪治理理念和思想,辦案同時讓檢察院、司法所、派出所、村調委會深刻體會到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優勢和成效,各方愿今后加強配合密切協作,讓多元調解融入全區綜合治理大局,實現社會治理最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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