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靈活就業人員按職工醫療參保繳費政策有變化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訊(記者 楊文潔 審核 陳茂榮)1月4日,記者從市醫保局了解到,2024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按職工醫療參保繳費政策有變化,參保繳費比例改為5.5%、7%或9%。
靈活就業人員需繳納的險種包括職工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長期護理保險。按照新政策,大額醫療救助按每人每年40元的標準繳納,長期護理保險依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標準繳納。
與去年相比,參保人員繳費比例可選擇性更多,以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標準為繳費基數,可以選擇按5.5%、7%或9%的繳費比例繳納職工醫保費。原選擇5.5%繳費比例的,現醫保系統仍維持5.5%;原選擇10%繳費比例的,現醫保系統已調整為9%;醫保系統已新增設7%繳費比例。原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需要調整繳費比例的,可通過微信搜索“泰安醫保”小程序實名認證后,首先在首頁操作界面下找到“辦事大廳→我要辦事→靈活就業→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中斷登記”模塊進行辦理中斷登記;然后在“辦事大廳→我要辦事→靈活就業→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模塊進行辦理參保登記。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靈活就業人員重新參保登記時一定要仔細閱讀辦理須知,選擇好對應繳費比例的參保單位。繳費比例一經選擇確定,原則上一個醫療年度內不予變更。
靈活就業人員按單建統籌(5.5%)繳納職工醫保的,不建立個人賬戶,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不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按單建統籌(7%)繳納職工醫保的,不建立個人賬戶,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按統賬結合(9%)繳納職工醫保的,建立個人賬戶,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2024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時分別為21207元和4242元。全省2023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告前(含公告當月),靈活就業人員可在4242元和21207元之間自主選擇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按新的“封頂保底線”選擇繳費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費,以前月份不再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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