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提升自然資源領域服務 保障鄉村振興用地能力
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通過優化國土空間格局、強化用途管制、積極盤活存量等系列舉措,切實提升自然資源領域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用地的能力。
《指南》確定了四條基本原則:堅持規劃引領,統籌謀劃;堅持底線思維,保護優先;堅持存量挖潛,高效發展;堅持以人為本,維護權益。《指南》提出要通盤考慮土地利用、產業發展、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等,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各類開發建設活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強化底線約束,優先保障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國土安全。
《指南》明確,完善縣鎮村規劃布局。強化縣域國土空間規劃管控,統籌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統籌縣城、鄉鎮、村莊規劃建設,明確村莊分類布局。推進縣域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一體規劃,加快形成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的建管格局。科學編制村莊規劃,允許在不改變縣級國土空間規劃主要控制指標情況下,優化調整村莊各類用地布局。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調整的,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調整結果依法落實到村莊規劃中。
嚴格落實“一戶一宅”,引導農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要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預留空間,已有村莊規劃的,要嚴格落實。沒有村莊規劃的,要統籌考慮宅基地規模和布局,與未來規劃做好銜接。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統籌布局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和公共設施。
《指南》指出,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省級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應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此外,各地在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時,加大對鄉村旅游、返鄉入鄉創業等合理用地需求的傾斜支持力度。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指南》是鄉村振興首個系統性用地政策,對于后續鄉村振興領域的土地制度創新和用地支持等都將帶來積極的作用。例如,盤活建設用地重點用于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和返鄉入鄉創新創業,是結合新業態的發展需要,給予積極的用地支持,有助于后續各類新產業的導入,進一步促進鄉村振興的高質量發展。(記者 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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