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下時評丨剎住網絡戾氣“歪風”,共建天朗氣清網上家園
11月10日,中央網信辦秘書局發布《關于開展“清朗·網絡戾氣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出要聚焦網絡戾氣容易滋生的重點環節版塊,從嚴打擊惡意攻擊謾罵、挑起群體對立、宣泄極端情緒等突出問題,堅決懲治一批違規賬號、群組和網站平臺,有力遏制網絡戾氣傳播擴散。
戾者,暴也。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網絡暴力問題已成為互聯網乃至整個社會的痼疾。三三兩兩的惡評看似無傷大雅,但若是把這種不友善的調侃和惡評乘以幾萬或十幾萬,就構成了網絡暴力。從演講視頻遭人網暴的高三女孩,到尋親被生母拉黑遭網暴的劉學州,再到不堪網暴喝下農藥的網紅管管,各類網絡暴力現象層出不窮,由網絡暴力造成的悲劇事件更是讓人心痛。
現如今網絡戾氣還有新的“變異形式”。比如,個別網絡主播利用逞勇斗狠、PK飲酒、謾罵吐臟等行為,漲粉引流,毫無底線;有人“看熱鬧不嫌事大”,惡意夸大師生矛盾,故意挑起關系對立,對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導向。
探究背后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方面網絡的虛擬性給負能量的發泄提供了便利,個別網民在互聯網平臺上發表評論時沒有直接的社交壓力,自我感覺找到了“釋放感”與“滿足感”。另一方面,人們往往會受到“情緒正義”的影響。輿論發生時,人們傾向于尋找“語言共通”的群體來強化自己的正確性,結果被牽著鼻子走,發表了不當言論。
戾氣橫生的言語或者表情,或許就是一把傷口上的鹽,一個懸崖上絕望的推力,后果不堪設想。所以,整治網絡戾氣,凈化網絡空間迫在眉睫。
應當發揮法律治理和專項行動的核心作用。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等新生事物不斷發展,相關法律也在隨之跟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均對侮辱、誹謗他人行為的處罰、量刑作出相應規定。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四川德陽女醫生自殺事件后,泄露女醫生信息的3人被起訴后獲刑;微信群內多次辱罵下屬致當事人抑郁的王某,也受到法律制裁……
平臺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壓實賬號主體責任,致力于治理虛假信息,打破“信息繭房”,加強內容審核,從技術和制度層面加強管理,消彌虛假信息造成的網絡戾氣。廣大網民則要加強自我修養,以理性代替臆斷,面對輿論時不著急站隊,應當講求真正的事實與證據,切勿偏聽偏信,不當謠言的“搬運工”或“傳聲筒”。
網絡不是矮化道德標準的“洼地”,更不是法外之地。把控好“言論邊界”,也是在保護好“權利邊界”。讓我們少一點網絡戾氣,多一份理性謹慎,攜手打造天朗氣清、芬芳四溢的網上家園。
□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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