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傳播正能量,營造良好網絡環境!泰安出臺《關于規范黨員干部網絡行為的意見》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畢鳳玲 審核 晁彤彤)為規范我市黨員干部網絡行為,發揮黨員干部在構建良好輿論生態中的表率和引領作用,積極傳播正能量,鞏固壯大網上主流輿論,營造良好網絡環境,日前,我市印發《泰安市關于規范黨員干部網絡行為的意見》。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員干部要帶頭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管意識形態、黨管互聯網的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力弘揚網上正能量。黨員干部要在網絡行為中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自覺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要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地抵制和反對網站平臺、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等群組中各類有害言論,堅決同網上錯誤思潮作斗爭。
加強黨員干部網絡行為教育。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不斷提高黨員干部良好網絡意識、網絡文明素養、數字素養,不斷增強輿論引導、應急處突、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防護能力,合力構建法治、有序、文明的網絡生態。
加強網絡賬號備案管理。黨員干部在網站平臺注冊賬號需進行實名登記。不得擅自以職務身份在微博、微信、網絡直播、短視頻、論壇社區等網絡平臺上注冊賬號、建立群組,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當向所在黨組織報告同意并登記備案,納入所在黨組織日常管理范疇。
嚴格規范網絡傳播行為。黨員干部不得發表違背黨的基本路線,否定四項基本原則,歪曲黨的政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不得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不得丑化黨和國家形象,詆毀、污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歪曲黨史、國史、軍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不得制造傳播各類謠言特別是政治類謠言,散布所謂“內部”消息和小道消息;不得出版、購買、傳播非法出版物;不得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不得制作、傳播其他有嚴重問題的文章、言論、音視頻等信息內容。
加強黨員干部網絡活動管理。黨員干部不得組織、參加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絡論壇、群組、直播等活動;不得通過網絡組黨結社,動員或參與不法串聯、聯署、集會等網上非法組織、非法活動;不得參與網上宗教活動、邪教活動,縱容或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不得利用網絡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得瀏覽、訪問非法和反動網站等。
增強網上監管責任意識。黨員干部要主動學網、懂網、用網,加強與網民互動,積極回應網民關切,穩妥應對敏感話題,走深走實網上群眾路線。積極履行舉報監督義務,發現網上違法違規違紀信息、活動的,要及時主動向有關部門、網絡平臺等舉報,提供線索,協助有關方面處置。
嚴格追責問責。黨員干部違反本《意見》有關規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對所轄范圍內黨員干部違反本《意見》有關規定的行為教育、監管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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