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檢不合格!泰安這些飯店、超市被通報!
7月19日
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
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08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泰安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對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23大類食品、662批次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不合格產品15批次,檢出了農藥殘留、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微生物不合格等問題。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泰安市泰山區俏梨元餐飲店銷售的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泰安市泰山區百氏客生鮮超市銷售的菠菜,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泰安市泰山區聯華華聯百貨超市銷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泰安市泰山區濤飛百貨便利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泰安市岱岳區道朗鎮魚東鑫陽酒水綜合批發超市銷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肥城市潮泉鎮信源方興百貨超市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肥城市寶樓佳家緣綜合超市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肥城市汶陽葉波大潤發生鮮超市銷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寧陽縣富圓大酒店銷售的黃瓜,阿維菌素及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寧陽縣風菊水果店銷售的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寧陽縣華豐鎮馬春香水果超市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寧陽縣華城百貨商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泰安市泰山區黃家炒雞店銷售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泰安市泰山區糝先生中式快餐店加工的自制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微生物指標不合格問題
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豫香樓餐飲經營店使用的直徑17.5cm自消毒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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