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擴大中醫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試點機構范圍 試點病種確定為25個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 為充分發揮中醫治療優勢,更好地滿足參保人員的醫療需求,減輕就醫負擔,近日,市醫保局發布《關于擴大中醫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即日起,我市擴大中醫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試點機構范圍,并確定將25個適于日間病房治療的中醫病種納入試點范圍。
自2021年以來,我市在泰安市中醫醫院開展了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為支持中醫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優化診療服務流程,縮短患者住院等候和治療時間,優化中醫資源配置,我市不斷鞏固推廣試點成果。
《通知》所指中醫日間病房是指對符合住院條件且不需非治療期間在院持續觀察的以針灸治療為主的參保患者,在當日治療結束后,根據自身情況經醫療機構允許后離院回家的治療模式。試點范圍包括,承擔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試點的醫療機構為經衛健部門醫院等級評審確定的具備中醫住院診療條件的醫療機構,具備獨立中醫日間病房所需針灸住院病區、針灸治療等相關診療場所和有執業資格的針灸專業醫師、護理人員。試點醫療機構范圍暫時擴大到部分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包括泰安市中醫醫院、泰安市中醫二院、新泰市中醫醫院、肥城市中醫醫院、寧陽縣中醫醫院、東平縣中醫醫院;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三級專科醫院具備條件的中醫科室。市醫保部門根據試點運行情況,可逐步擴大試點醫療機構范圍。
按照臨床路徑清晰、診療規范明確、診療技術成熟、醫療質量可控、醫療安全可保障的原則,結合試點情況,市醫保局確定將25個適于日間病房治療的中醫病種納入試點范圍,以后根據運行情況,逐步擴大病種。
費用結算方面,參保人在日間病房住院治療,按普通住院管理結算,需辦理入、出院手續;治療期間發生的費用,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將費用明細上傳醫保結算系統,上傳信息須形成完整準確的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清單;參保人確因病情改變需轉入普通住院治療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納入普通住院進行結算;對應在門診實施的治療以及入院前發生的檢查、化驗等與住院無關的費用,不得納入日間病房結算。
需要注意的是,中醫日間病房適用住院醫療費用醫保結算辦法,其中床位費、護理費等費用不得收取。一個醫療年度內,每次起付標準按正常標準收取,不與普通住院累計。出院后一個月內不得再次進行日間病房治療。定點醫療機構開展中醫日間病房的費用納入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DIP)范圍。
按照規定,開展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試點工作的定點醫療機構由醫保部門認定,試點范圍的定點醫療機構向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經醫保經辦機構驗收合格,并報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備案后方可開展日間病房結算業務。
開展中醫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試點工作是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進一步減輕群眾就醫負擔的重要措施。市醫保局要求,各級醫保部門要密切跟蹤工作運行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的監督,強化對治療環節的管理,通過智能監控、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監管,促其規范經營,優質服務,引導患者合理就醫。同時,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日間病房管理制度,及時完成內部信息系統適應性改造。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楊文潔 審核 聶艷艷】


中共泰安市委宣傳部主管 泰安日報社主辦 地址:泰山大街333號泰安傳媒集團22樓 聯系電話:0538-6272000 郵編:271000
中華泰山網 版權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魯B2-20100031號 魯ICP備08005495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