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網購起爭執 法官“云上”耐心調解化積怨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張汶寧 審核 陳茂榮)“僅退款”規則的初衷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部分消費者卻以此方式反“薅”商家羊毛。在網絡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商家和消費者應共同遵守平臺規則,誠實守信。今年7月初,岱岳區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網絡購物糾紛。今年5月份,王某花費9.9元在某購物網站購買了一件頭飾,等收到商品見到實物后,王某對頭飾不滿意,便以實物與商品宣傳不一為由,要求店家李某退款。李某同意王某退款申請后,幾次聯系王某要求退貨,王某卻一直未將頭飾退回,且在李某再三催促之下,在購物網站將李某投訴并給予物品差評。對此,李某十分氣憤,將王某訴至岱岳區人民法院,要求王某退還貨款,并賠償其網店被投訴造成的營業損失及名譽損失。
“本案立案后,鑒于案件標的額較小,事實清楚,證據明確,為提高辦案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我們決定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承辦法官黃浩說。考慮到原告李某路途遙遠,為了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成本,更好地開展調解工作,黃浩選擇借助云上法庭系統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黃浩耐心為雙方辨法析理,通過向王某耐心講解網絡平臺消費規則及相關法律規定,指出王某行為存在的不當之處,使王某認識到自己“貪小便宜”的行為已觸犯法律。同時,黃浩也與李某積極協調,最終,雙方順利達成和解。
“司法關乎民生,民生關乎民心,司法維護好民生,就是維護了民心,彰顯了公平正義。”黃浩說。近年來,岱岳區人民法院始終把案結事了作為目標,促公平、提質效,把能動司法貫穿審判工作全過程,讓司法服務更加便民、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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