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群眾“帶”在身邊的頭盔正確“戴”在頭上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趙崢)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是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然而,很多群眾只是帶著頭盔,而非戴上頭盔。7月5日,記者從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東大隊獲悉,城東交警按照“緊抓源頭,再抓宣傳,后抓查緝”原則,構建了覆蓋轄區村鎮、校園、社區及各類頭盔群體的網格化管理新模式,確保群眾“帶”在身邊的頭盔正確“戴”在頭上。

大隊對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網點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規范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業務,筑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源頭的第一道防線。民輔警向外賣騎手發出“頭盔佩戴、安全守護”的文明倡議,提醒他們自覺佩戴安全頭盔。大隊加大與共享單車企業的溝通聯系,每日將巡防中發現的頭盔受損等情況推送給企業負責人,要求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管理力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大隊全力做好家校教育工作,到轄區學校開展座談會、道路交通安全培訓會,落實好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民輔警利用家長等待接送學生的節點,深入學校周邊開展面對面宣傳勸導活動,著重對一盔一帶安全提示、佩戴安全頭盔小常識等進行講解。民輔警還深入學校開展“保護生命、從‘頭’開始”進校園主題宣講,利用“戶外課堂”實景教學的方式講解交通安全知識,鼓勵小學生們發揮“小手拉大手”作用,帶動家長遵規守法。
大隊嚴格規范農村地區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將農村宣傳發動工作做得扎實到位,到轄區村莊開展座談交流。民輔警進村入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利用宣傳警示牌向村民開展普法宣傳勸導活動,提醒廣大村民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覺佩戴頭盔;巧用微信群推送《致電動車駕駛人的一封信》,實現矩陣宣傳效應,強化村民參與意識、公德意識、文明意識。
大隊持續開展非機動車不佩戴頭盔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全面提升路面查處率、勸導率,并按照“三個一律”,形成見違必究、見違必勸的整治氛圍。民輔警堅持處罰前開展“一分鐘”教育,讓群眾認識到不戴安全頭盔的危害性,推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下一步,交警城東大隊將進一步踐行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督促騎乘人員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引導群眾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持續提升群眾交通安全意識,讓安全文明出行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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