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倡議家長:自覺抵制違規校外培訓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楊麗寧)暑期將至,學生將迎來一個漫長的假期。日前,泰安市教育局發布《關于校外培訓致家長的倡議書》,以切實減輕學生假期校外培訓負擔,維護家長和孩子的合法權益,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度過平安、愉快、有意義的假期,持續鞏固我市“雙減”工作階段性成果。
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任何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所有在暑假開展的學科類培訓均屬于違規培訓,所有培訓機構或個人以“一對一”“上門服務”“眾籌私教”“素質拓展”“研學旅行”“夏令營”“暑期托管”等名義或形式開展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也均屬于違規培訓。
所有違規培訓的教學內容不經教育部門審查,培訓資金不受教育部門監管保護,培訓場所安全未受有關部門審查,市教育局提醒家長充分認識違規培訓所帶來的安全和資金風險,自覺抵制違規學科類培訓,切實維護自身利益。
家長若確有非學科類培訓訴求,應審慎選擇合規的非學科類機構進行培訓,切勿跟風盲從。在選擇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時,家長要關注培訓機構是否持有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以上證件應在培訓場所顯著位置進行懸掛,無法提供相關證件的機構則為違規機構。
家長在繳納培訓費用前,要主動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教育部和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同時,家長需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特別要關注涉及課程、從業人員、費用的條款,明確約定退費情形、退費方式,防止培訓機構私自修改合同、出現“概不退費”等霸王條款,并要求校外培訓機構簽字蓋章。家長要索取正規發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與實際培訓內容不符的發票和收款收據等“白條”憑證,否則日后將面臨維權困難。
市教育局提醒家長不要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一次性繳費金額不要超過5000元;為孩子購買課程時,務必通過教育部“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選課繳費,切勿把資金轉入資金監管專戶以外的任何賬戶(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寶等);務必抵制培訓機構以折扣、贈送等優惠手段,慫恿家長在資金監管賬戶以外途徑繳費或超過規定時間跨度續費,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另外,按照規定,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時30分。在參加校外培訓的過程中,家長應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電安全教育、防欺凌安全教育等,確保孩子安全培訓、平安成長。
如果家長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有違反“雙減”政策規定的培訓行為,尤其對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任教、有償家教,從事或變相從事介紹、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行為,可及時通過撥打監督舉報電話或“雙減”隨手拍平臺進行投訴舉報。
(審核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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