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主體責任,制定出臺《泰安市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市人大常委會立法“亮劍”護衛黃河安瀾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王玉)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永續發展的千秋大計,泰安市作為全省唯一全域沿黃的市,是黃河下游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主戰場,更是貫徹落實黃河國家戰略的主陣地。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堅決扛牢黃河下游保護防線主體責任,制定出臺了《泰安市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以流程再造推動地方立法系統化,以鏈條集成實現地方立法精致化,充分彰顯人大的使命擔當和主導作用,為立法護衛黃河安瀾給出了“泰安新答案”。
市人大常委會聚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黃河戰略”重點任務,把握立法質量底線,不斷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首次召開立法協商座談會、專題調研座談會,首次制作反映立法工作現狀和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內容的視頻資料,以貫通式集成立法全鏈條賦予地方立法“新能量”。
市人大常委會強化民主立法,在《泰安市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制定中首次采取“碼上立法”,使用二維碼形式,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發出公告、通知等“云端立法”手段,廣泛征求社會各界關于法規的意見、建議,拓寬了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同時,制定出臺《泰安市人大常委會立法服務基地、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規則》,在全市優選一批高校、企業、社區、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建設了更具代表性、更有行業特點、更接地氣的立法服務基地2個、基層立法聯系點12個,通過規范化推進和制度性創新雙重措施保障地方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記者看到,條例主要包括政府及其主要部門的保護管理職責、水資源規劃編制、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加強水資源保護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明確了政府及各部門單位在水資源保護管理方面的職責,嚴格遵循黃河保護法相關規定,深入貫徹“節水優先”治水方針,高度契合“優化營商環境”的新型工業化強市戰略決策,將“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原則以及“四水四定”要求落實落地落細,這既是體現治水新思路和黃河戰略引領治水的生動實踐,也是改善黃河流域生態現狀、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最佳方案。
目前,《泰安市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已經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批準,于今年4月1日與黃河保護法同步施行。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集成式立法”“鏈條式立法”新路徑,探索“協商式立法”“沉浸式立法”新模式,創新“碼上立法”“云端立法”新手段,在新征程凝心聚力,與新時代合拍共鳴,實現了地方立法的新突破新進展新成就,為堅定不移貫徹落實國家黃河戰略、扎實推進山東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毫不動搖推動泰安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保駕護航,貢獻了泰安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審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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