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處罰‘套餐’任你選” 網友:為泰安交警人性化處罰點贊
泰安日報社·中華泰山網訊(記者 趙崢 審核 晁彤彤)“哈哈哈,交警真調皮”“雖然能跟警察合影,但是我也要戴頭盔”“好人性化”“不錯,光罰錢沒有這樣印象深刻”……4月11日,泰安交警在網絡上發布了一則“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處罰‘套餐’任你選”的視頻,廣大網友在評論區留下一片“歡樂”。
視頻中,騎行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的駕駛員被查后,可通過與交警合照發朋友圈集贊、抄寫交通法律法規、提供交通志愿服務等3項處罰“套餐”中的任意一項免除20元罰款。據了解,這種“花式”處罰,是市交警支隊城西大隊為嚴查騎行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行為而推出的常態化舉措。
“拍照發朋友圈集贊就是駕駛員跟我們交警合影,把合照發到朋友圈,同時配上一段深刻認識到錯誤的文字,然后集贊一定數量;抄寫交通法規就是現場學習交通法律法規,并抄寫在我們提供的本子上,形成學習筆記,一般是15分鐘抄寫一頁紙的內容;提供交通志愿服務就是穿上紅馬甲、手拿小旗,在路口執勤,勸導制止非機動車逆行、越線停車、闖紅燈、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時間一般15分鐘左右。”城西交警孫志強介紹。
對于這種“花式”處罰方式,市民謝女士表示“覺得挺好”。“我覺得這比罰款好多了。處罰不是目的,讓大家意識到騎電動車佩戴頭盔的重要性、讓交通安全入腦入心這才是最終目標。”謝女士說,“這樣的處罰形式讓人印象更加深刻,宣傳交通安全知識的同時還能通過個人帶動大家。”
孫強表示,僅4月10日9時30分至11時30分,交警在迎勝點位查處的騎行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行為達91起。“頭盔是‘保命神器’。騎乘電動自行車正確佩戴頭盔,可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最大限度保護頭部。”孫強說,“因此,大家一定要戴好頭盔,提高自我防護能力,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庭、對社會負責。”


中共泰安市委宣傳部主管 泰安日報社主辦 地址:泰山大街333號泰安傳媒集團22樓 聯系電話:0538-6272000 郵編:271000
中華泰山網 版權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魯B2-20100031號 魯ICP備08005495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