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紀委監委發出“十個嚴禁”廉潔提醒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訊(記者 蘇婷 審核 陳茂榮)2023年清明節將至,為鍥而不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四風”樹新風,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泰安市紀委監委3月31日發出“十個嚴禁”廉潔提醒。
一、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或借用基層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進行私人祭祀掃墓、外出旅游、探親訪友等活動。
二、嚴禁在私人祭祀掃墓、走親訪友期間接受下級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住宿及贈送的禮品、禮金等。
三、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掃墓的黨員干部提供餐飲、住宿等接待安排。
四、嚴禁借祭祀之機用公款互相宴請或組織各類酒局、飯局。
五、嚴禁祭掃活動鋪張浪費。
六、嚴禁以祭祀名義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七、嚴禁違規參加或組織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八、嚴禁節日期間值班人員擅離職守、脫崗、空崗、漏崗或值班電話不暢通。
九、嚴禁違反隨意燒紙、燒香等有關防火規定。
十、嚴禁組織或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
市紀委監委舉報電話:0538-12388;舉報網站:http://www.tajjjc.gov.cn;舉報信箱:泰安市紀委監委信訪室(郵編:271000)。對“四風”問題,也可通過“泰安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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