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節水條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1日起,《北京市節水條例》正式施行。條例重點從明確節水工作原則和政府職責、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壓實節水主體責任、推動全社會共同節水、完善監管措施和法律責任等五個方面作出規定,將為北京節水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據介紹,與此前的《北京市節約用水辦法》相比,條例進一步提升和完善了依法節水的法律制度設計,提出“取供用排”全過程節水,并明確了節水主體責任。針對以往水資源浪費行為處罰力度不足或缺乏規定的情況,條例也完善了相關法律責任。
“比如過去面對市民違規使用園林綠化、消防等用水情形,我們沒有處罰依據,此次節水條例對上述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北京市水務局法制處處長張亮介紹,針對從園林綠化、環境衛生、消防等公共用水設施非法用水的,今后將由水務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相關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相關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北京是水資源嚴重短缺的超大型城市。據了解,為保障條例全面順利實施,北京市將出臺相關配套文件,加快健全節水工作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廣泛開展普法宣傳。同時,北京市水務部門將制定2023年度全市生產生活用水計劃及水資源配置方案,加強監督執法,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法治震懾。(記者田晨旭、邰思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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