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期牢記安全,這些知識需掌握!
近日,山東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發布《關于防火期內嚴禁實施易引發森林火災行為的通告》。
當前已入春,隨著氣溫回升,各種野外用火活動增加,稍有不慎,就會引發森林火災,給生產生活和森林資源帶來巨大損失。對個人而言,引發森林火災,要承擔法律責任。
請看以下案例
案例一
1月28日晚,廣西壯族自治區某地發生一起山火。目前,明火已完全撲滅,無人員傷亡報告?;鹎榘l生后,當地公安機關立即介入調查,于次日下午將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
1月29日上午9時,貴州省某地發生一起山林火災,過火面積千余畝,涉及3個鄉鎮。據了解,截至1月31日10時許,現場火勢已趨于平穩,無人員傷亡,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高火險期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禁野外用火。
森林火災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撲救極為困難。一旦發生,對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關于森林火災,這些知識需掌握!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亓浩波 審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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