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補足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通知延長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補足期限。通知提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要求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根據通知,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4年3月31日。


中共泰安市委宣傳部主管 泰安日報社主辦 地址:泰山大街333號泰安傳媒集團22樓 聯系電話:0538-6272000 郵編:271000
中華泰山網 版權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魯B2-20100031號 魯ICP備08005495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