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仲裁委員會有序恢復線下業務辦理
記者從泰安仲裁委員會了解到,泰安仲裁委員會即日起有序恢復線下業務辦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根據仲裁案件審理工作需要,開庭、調解等線下仲裁活動逐步有序恢復,當事人可根據辦案秘書電話通知準時參加。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不能參加線下仲裁活動的,可提前和承辦仲裁秘書聯系,申請采取線上方式審理或延期審理。
本市范圍內確需到立案室、仲裁開庭等現場辦理業務的當事人、仲裁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仲裁員等,進入泰安仲裁委辦公場所現場辦理業務的人員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全程規范佩戴口罩,聽從工作人員引導,進行體溫檢測,并主動掃描“場所碼”完成人員信息登記和健康信息核驗,同時出示行程碼。業務辦理完畢后及時離開,避免長時間停留。
當前處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建議當事人、代理人等繼續優先選擇采用網上辦、預約辦、電話辦、郵寄辦等方式辦理業務,當事人可通過“泰安仲裁委員會”官網登錄泰安仲裁智慧辦案系統立案,網址:https://tazc.rizhao.cn/home,或可撥打0538-6992676咨詢立案業務,撥打0538-8290990咨詢審理業務。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池彥明 審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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