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退費問題,我市發布新通知
10月31日,市發改委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幼兒園退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指出,因公共衛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停園(班),幼兒園按停園(班)的實際工作日天數退還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幼兒園其他收費管理仍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泰發改價格〔2019〕407號)。
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此前規定凡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該通知規定執行。
【泰安日報社·最泰安全媒體記者 王玉 審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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