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從今年秋季入學初中新生開始,實施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包含音樂、美術兩學科,滿分100分
9月13日,泰安市教育局發布關于印發《泰安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泰安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各功能區教育部門,市直各中學:
現將《泰安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泰安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
泰安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根據《山東省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指導意見》(魯教基字〔2017〕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為主要目標,逐步形成科學有效的美育評價、監測、督導和問責機制,促進學校開齊開足開好美育課程,通過課堂教學、課外活動、校園文化、藝術展演四位一體的美育實施體系,幫助學生掌握1—2項藝術特長,不斷提升學生感受美、表現美、鑒賞美、創造美的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考試方式、對象與時間
(一)考試方式。全市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依據初中音樂、美術學科課程標準,采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
(二)考試對象。從2022年秋季入學初中新生開始實施,具有初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
(三)考試時間。過程性評價于每學期末完成測試,成績匯總與折算于專項測試前完成;專項測試,即音樂、美術學科的結業考試于初四下學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完成,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以當年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中考方案為準。
三、考試項目及成績確定
全市初中藝術科目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并作為學生中考錄取限制條件使用。學生藝術科目包含音樂、美術兩學科內容,滿分為100分(音樂、美術各50分),總成績由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兩項成績組成。其中過程性評價成績滿分為40分(音樂、美術各20分),專項測試成績滿分為60分(音樂、美術各30分)。過程性評價成績,四年制初中每學年滿分為10分(音樂、美術各5分)。
根據學生藝術科目(音樂、美術兩學科)總成績,分為5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E等為不合格等級),其中分數≥90分為A等,80分≤分數<90分為B等,70分≤分數<80分為C等,60分≤分數<70分為D等,分數<60分為E等。
(一)過程性評價。過程性評價由學校按照《泰安市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實施方案》(泰教發〔2018〕7號)在每學期末以藝術素質測評的方式,對學生音樂、美術課程出勤率、課程學習、課外活動、基礎知識和技能、校外學習、藝術特長等予以評定。藝術素質測評指標詳見《泰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附件)。學校每學期公示一次藝術素質測評成績,每學期藝術素質測評成績應與山東省體衛藝教育綜合信息平臺上報數據一致。
(二)專項測試。專項測試,即初中學生音樂、美術學科結業考試。
1.音樂學科
(1)測試要求
測試由基礎測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各占專項測試成績的50%(滿分為30分,各15分)。基礎測試部分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由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欣賞”“創造”“聯系”領域內容,其中“欣賞”領域,必須通過作品欣賞聽辨回答問題。技能測試部分,由各縣市區指導各學校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表現”領域內容,學生在聲樂、器樂中任選1項參加測試。
(2)測試標準
①聲樂:從現行使用的義務教育初中段音樂教科書必唱曲目中選取8—10首,確定為聲樂測試曲目,考生自選其中的1首,獨立完成演唱。
②器樂:考生自選演奏樂器,演奏作品一首,作品范圍不限。
聲樂、器樂測試,以音準、節奏完整性為基準,確定基本
分值,音不準、節奏不對、演唱或演奏不完整的適當扣分,歌曲或樂曲情感的表達與風格的呈現可適當加分。
2.美術學科
(1)測試要求
測試由基礎測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各占專項測試成績的50%(滿分為30分,各占15分)。基礎測試部分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由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設計·應用”“欣賞·評述”“綜合·探索”領域內容,其中“欣賞·評述”部分,必須通過作品欣賞回答問題。技能測試部分,由各縣市區指導各學校組織實施。主要考察“造型·表現”領域內容,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在命題繪畫、手工制作、書法中任選 1 項參加測試。
(2)測試標準
①命題繪畫:以點線面的運用、構圖的合理、色彩的協調為基準,確定基本分值,點線面運用不準確、構圖不合理、色彩處理不得當的適當扣分,能熟練地運用繪畫語言表現主題、形象鮮明、技法多樣、畫面和諧的適當加分。
②手工制作:以作品完整、清楚表達主題為基準,確定基本分值,作品不完整、無法表達主題的適當扣分,創意獨特、表現手法多樣的適當加分。
③書法:以書寫內容完整、結構準確、無錯別字為基準,確定基本分值,書寫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有錯別字的適當扣分,布局合理、富有美感的適當加分。
藝術科目(音樂、美術兩學科)專項測試內容與評分標準由市教育局統一要求,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一次,補考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分數的,只按合格分計算專項測試成績;補考成績仍然不合格的考生,以補考實際得分計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藝術科目考試是以評促教,以考促學,推動學校美育工作健康開展的重大舉措。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建立學校組織學生過程性藝術素質測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項測試,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隨機抽查復核的制度。各初中學校要認真組織考試,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縣市區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規范教學管理。各縣市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初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禁擠占和壓縮課時,確保開齊開足藝術課程。加強藝術課程教學改革,將學生在校內開展的課外藝術活動納入教學計劃,與藝術課堂教學內容相互銜接、互為補充,滿足學生藝術愛好和特長發展的需求,提高學生藝術核心素養。
(三)實行結果公示。學校要按年級、班級、性別等在校內公布學生測試結果,并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學校在公示相關信息時不得泄露學生個人隱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和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四)明確免考、緩考考生及其他特殊政策。對因病、殘不能參加音樂、美術專項測試的考生,可視病、殘程度,申請免考或緩考。免考限聲帶、聽力、視力、語言障礙等。申請免考的考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就醫病歷)或殘聯頒發的殘疾人證明,向學校申請,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證明材料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認定、公示、審批。免考學生專項測試成績按照該項目滿分的60%,計入學生藝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免考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備案。
初中階段轉入我市就讀的考生應提供轉出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提供的藝術素質測評成績證明,由各轉入學校依據我市計分辦法重新進行計算賦分后作為該生轉入前過程性藝術中考成績。無法提供證明的考生,由轉入學校分學期對其進行藝術素質測評,作為轉入前過程性評價成績。從我市學校轉出的考生,需要提供藝術成績證明材料的,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如實為其開具證明。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師生和家長充分了解考試的重要意義、內容和方法,認真對待,自覺上好藝術課,積極參加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項藝術活動,在日常學習中不斷提升審美素養。
附件:
泰安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藝術素質測評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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